阿姆(Eminem),本名馬歇爾·布魯斯·馬瑟斯三世(Marshall Bruce Mathers III),1972年10月17日出生於密蘇里州聖約瑟夫,是音樂史上最具影響力也最具爭議性的饒舌歌手之一。 他從底特律艱困的地下饒舌 battle 中崛起,以他那犀利的歌詞、生猛的故事敘述,以及另一個自我瘦皮鯊(Slim Shady),打破了嘻哈音樂中的種族藩籬。 他 1999 年突破性的專輯《瘦皮鯊大痞子(The Slim Shady LP)》——緊接著是《馬歇爾·馬瑟斯(The Marshall Mathers LP)》和《阿姆秀(The Eminem Show)》——以《Lose Yourself》、《Stan》和《Not Afraid》等熱門歌曲將他推向全球聲名大噪。 阿姆以其快速的 flow、黑色幽默和毫不掩飾的關於他混亂生活的誠實而聞名,他對饒舌的影響是無與倫比的,為他贏得了 15 座葛萊美獎,全球唱片銷量超過 2.2 億張。
除了音樂,阿姆還涉足了演藝事業(《街頭痞子(8 Mile)》,2002年)和創業,共同創辦了 Shady Records。 儘管與毒癮、法律問題和公開的爭執作鬥爭,他仍然是一股主導力量,直到 40 多歲還在發行排行榜冠軍專輯。 阿姆是一個兩極分化但不可否認的天才,他作為「饒舌之神(Rap God)」的傳奇依然存在,以他的精湛技巧和毫不妥協的真實性激勵了一代又一代的藝術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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