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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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點就不跟我先生(當時是男朋友)交往了,因為他傳簡訊的樣子,簡直像個在AOL聊天室裡的青少年。

「現在得去上班了。晚點再跟你聊。」

各位,我們當時都30多歲了!我當時真的非常反感。我決定直接跟他談談這件事。那時候我還沒看過他的手機。他跟我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把手機放在口袋裡。結果發現他還在用翻蓋手機。就是那種要按四次按鈕才能打出「D」的翻蓋手機。我說服他換了手機。然後那種兒童般的拼寫方式就停止了,我們也結婚14年了。

vixieca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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